保密制度
来源: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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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5-01-17
为了认真贯彻《保密法》《保密条例》,防范各类泄密、失密事件,确保农业科研活动安全健全运行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认真学习《保密法》,增强保密意识,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。
二、机关来文来函一律由保密工作人员专人拆启、登记、分送归档。
三、上级下发的密级(绝密、机密、秘密)文件,要认真登记,按规定范围传达学习,杜绝失密事件发生。
四、产生的密级文件,按规定标明密级和发放范围。
五、加密文件不得复印、摘抄、外出携带,确因工作需要,须经主管领导审核、主要领导同意,事后交回单位。
六、办公室要加强档案管理,严格掌握和控制密级文件刊物圈阅范围,注意工作保密和会议保密,各类密级文件及资料个人不得留存。
七、凡属人事、纪检、会议讨论未公布的事宜,要严格保密,任何人不得随意外传和打听,会议记录须由专人保管。查阅、借阅、复印文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,办理借阅手续,在规定时间内归还。
八、由各研究所(课题组)负责做好相关数据、科研资料及科技成果的保密工作。
九、要严格执行计算机互联网上网有关规定,杜绝通信、办公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失密、泄密。
十、对违反保密制度和纪律,造成泄密的,视其情节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,予以处理
十一、严格执行上网信息领导签批制度。
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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